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1
丁筱菲知道自己喝多了醉后会神志不清,但是再怎么糊涂,她都不应该傻才对。她躺在床上眯着眼着天花板,感觉喉咙烧得厉害,“你……刚刚说什么?”
手机里传来的十分熟悉的女声,“明天郑悯会跟你告白。”
她头有点晕乎,“告白?谁啊?跟谁告白?告什么白?”她侧了侧身,将脸贴上冰凉的床单,呼着热气。
“郑悯,向你告白。”
床单被丁筱菲的脸蹭的发了热,她又挪了挪脸到冰凉的地方,嘴里哼哼唧唧的,“骗子……他嫌弃我,嫌我丑嫌我胸不大屁股不翘,前两天我还看到她跟那个什么鸡蛋一起吃饭了,我跟你说啊……”
丁筱菲说到这儿故作神秘的停顿了一下,然后竖起食指举到嘴前,“嘘,不要告诉郑悯,我要悄悄去隆胸然后惊艳郑悯这个色狼!”
“……”电话那头沉默几秒,然后尝犹豫着开口,“额……据我所知,他好像没有事说过这种话吧?”
“有!”丁筱菲打了个酒嗝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一股委屈劲儿就上来了,“他就是有!”一串儿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好像真的受了天大的委屈,“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上次要和那个鸡蛋吃饭?”
“季丹。”那头的人忍不住纠正,“我说你乱给人取外号的习惯能不能改改,这很影响我的形象。”
“管她什么蛋,都不是好蛋!”她脑子不太清醒,肯本无法理解话中的深意,只拔高了嗓门儿自顾自的喊了好一会儿胡话。声音渐弱时,她的眼睛已经完全困得睁不开了。迷糊之中,自己说了些什么她也记不全,人家说了什么她也没听清。电话那头的信号似乎时断时续,几道杂音扰乱着她即将沉睡的听觉。那人似乎还说了很多话,她努力地去分辨话语中的信息。在意识彻底进入混沌的时候,她只隐约听到了两句。
一句是——“郑悯明天要告白”。
另一句是——“不要答应他”。
2
丁筱菲的头疼得不行,被她妈刘艳叫醒的时候人还是懵的。她一边将衣服扔到丁筱菲的床上一边扯她的被子,“快快快起床,哪有家里来客了主人家还在倒头大睡的说法,麻溜儿的爬起来去打个招呼。”
“咱家几百年不来个客,今年来头一遭是谁啊?”
刘艳收拾书桌的手没停,将桌上的几个香蕉皮丢进了垃圾桶里,“就你郑伯伯,小时候抱过你的那记得吗,还有他儿子小悯,你俩小时候还抱着啃过对方脚丫子的?就是太久没见你怕是不记得那孩子了吧?呦,可惜了,小时候还说给你俩定娃娃亲的,多俊俏一小伙子啊~”
丁筱菲穿袜子的手一顿,心说我可记得死死的,那俊俏的小伙子昨天刚放完我鸽子,您说巧不巧嘿。她拍了拍自己白嫩嫩的脚丫子,瘪了瘪嘴小声说:“我连你都不如。”
等她收拾好自己下楼的时候,她爸已经和她妈口里所说的俊俏小伙儿聊起来了。
十一月的晨光温暖舒适,郑悯侧着脸,这个角度显得他的下颌线越发的优越。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显得整个人很乖,他鼻梁很翘,睫毛很长,这些优点丁筱菲早就知道,不然也不会死乞白赖的追了人家两个多个月。也正因为这样,丁筱菲才觉得讨厌。
郑悯身边从来不缺条件优越的莺莺燕燕,一周可以不下三次在表白墙里看到他的名字。
想到这里,丁筱菲注意到那人向这边看来时,便朝他狠狠的瞪了瞪,然后转身就乖巧的向一边的郑伯伯打招呼。
郑悯:“???”这小丫头还有两幅面孔呢?
*
郑伯伯和丁筱菲的父亲丁阑是大学同学,两人从前关系很铁,分别结婚生子之后的那一年还老聚在一起。后来郑伯伯被单位分配到别的城市去工作,举家搬迁之后就很少回来,这些年也就匆匆见过几面。今年郑伯伯生了场大病,单位这才又将他调回来,安排了个轻松点的职位调养休息,这一大家子才又搬回来。
丁筱菲知道自己父母和郑悯父母这层关系也是在前不久,听到她妈打电话的时候一口一个“小悯小悯”的才留心几句,打探清楚了情况了之后她兴奋得一宿没睡,第二天就去跟郑悯说了。
当时郑悯在看书,头都没抬,只淡淡回答了句,“我知道。”
她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怎么不知道?”
那人总算是愿意抬起眼皮,而后若有若无的笑了一下,“第一面就知道了。”
“不会吧,我一岁长什么模样你还记得啊?”
听到这话的郑悯只是挑眉笑了笑,丢下一句“现在头发挺多的嘛”就走了。
直到这时,丁筱菲看到茶几上玻璃下压着的几张照片突然醍醐灌顶。她妈莫不是把小学因为头发少而剃的光头的照片发给郑叔叔,而好死不死被郑悯看到了吧?
正当她为此咬牙切齿之时,听到了郑悯喊他的名字。她抬头,便看见郑悯的神色少有的严肃起来,“去院子里,谈谈?”
丁筱菲被叫得一愣,谈什么?昨天放我鸽子的事情吗?她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那通莫名其妙的电话。
她连忙掏出手机来看,果然在昨天晚上十点十六分接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持续时间为两秒。
她忽的眉毛皱了起来,两秒?她讲完一句话都不够的,那昨天听到的那些全是臆想?她跟着郑悯往外头院子里走,心里越发紧张。
3
指针滴答的转动,屋子里安静得很,只有丁筱菲裤子布料摩擦床单的声响。她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提醒,吞了吞口水。
她深吸一口气,接通。
“你好丁筱菲,我昨天给你打过电话。”
“……嗯。”她有些紧张,“所以你是谁,你怎么知道郑悯会跟我告白?”
“所以你答应了?”电话那头的人不答反问,语气疑问带着些笃定,但还是在听到丁筱菲的回答后轻轻“啧”了一声,“我就知道。”丁筱菲开口说什么,那边的人又说,“算了,事已至此,你得记住,明天约会回来的时候,你会看到一个流浪汉。我拜托你千万不要圣母心泛滥去帮他搬家。”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再说助人为乐不是很好嘛,为什么不能帮?”
“有时候,善良是会吃亏的,”电话那头的人收起了漫不经心的语调,显得格外认真,“尤其是倒霉的善良,不仅会让你,也会让你身边的人沾上霉运。”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太懂……”她话音还没落,又听到那指针滴答一响。忽然,电话那头的电流开始变得不稳定,呲呲啦啦的声音吵得丁筱菲脑仁儿疼。
“你大声点!”
“呲呲……”信号断断续续,那人声音也断断续续,“呲呲……我来自……未来。”
4
隔天两人看完电影一起吃饭的时候,丁筱菲实在是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不是一直都看我不顺眼吗?”
餐桌那头的人手一顿,脸上少有的漫起一层绯色,“非要问这么清楚?”
丁筱菲看他这样就更好奇了,夹了一筷子他爱吃的清蒸鲈鱼放进他碗里,哄道,“快说嘛,我想知道。”
好一会儿的软磨硬泡,郑悯才勉强开口,“那天其实我去了。”丁筱菲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她抬抬下巴示意郑悯继续,迫不及待的模样让郑悯有点想笑。
“我看到了王予辰和你告白……之后我就走了,”他用尽量简短的话语概括了事情的始末,但是通过丁筱菲多年来看小说的经验自行脑补,便成了一部大剧。毕竟她是当事人,自然知道除了告白,这人肯定也看到了那象征着安慰的拥抱。
“你以为我答应他了?”
“嗯。”说完郑悯也被自己整夜郁闷得睡不着觉然后第二天跟着他爸就来告白这件事给逗笑了,往丁筱菲碗里夹了红烧肉,说,“赶紧吃饭!”
丁筱菲被郑悯耳尖泛起的红色给逗得不行,嘿嘿嘿傻笑个没完,两人嘻嘻哈哈半天,一顿饭吃了许久。
吃完后两人便沿着江边散步,此时已近傍晚,江堤上几乎没什么人。浅黄的灯光罩着两个靠近的身影,朦胧又暧昧。傍晚有风,吹得丁筱菲的头发丝儿飘起来,拂到了郑悯脸上,痒痒的。江水声一阵儿一阵儿的,一下下拍打在两人的心头。这样的场景,如果不做点什么才是有鬼。
郑悯先停下脚步,侧身去看她。两人目光相触的时候,万千语言都从眼睛里流出来,甜蜜的,热情的,暧昧的。两人的脸越靠越近,丁筱菲甚至可以感受到郑悯的体温越来越靠近,她准备闭眼,那一瞬间眼角一瞥,蓦得怔住了。
不远处的桥洞底下有一个人,穿着件污旧不堪的绿色军大衣,衣服破了几个小洞,跑出来的棉花都沾了泥,这微微发凉的天气却只穿了双破旧的凉拖鞋。他的背佝偻着,正在搬动他的床铺——如果那磨损地极厉害的纸箱子算是床的话,他行动不快,慢慢拖着,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见鬼了,”丁筱菲无意识地说道,“这儿真有流浪汉在搬家啊?”
郑悯见丁筱菲停下来,便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而后莞尔一笑,“估计是夜里要下雨,提前换个地儿吧。”
他说完见丁筱菲没反应,便抬手摸了摸她的头,“这世上总有可怜的人,你呀,怎么也帮不完。”话毕就想牵着人往那儿走。
丁筱菲在被带着往前走的时候猛得将郑悯扯住。
“怎么了?闲事大王不管闲事啦?”面前的郑悯蹙着一双好看的眉,一副疑惑的模样。她的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神秘电话的嘱咐。
“我拜托你千万不要圣母心泛滥去帮他搬家。”
“尤其是倒霉的善良,不仅会让你,也会让你身边的人沾上霉运。”
如果说,那人说的是真的,是不是真的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她向来是个无神论者,但是现下竟然开始不安起来。她握了握郑悯温热的手掌,心里的不安更加浓重。
*
早晨起来的时候,她妈正在看早间新闻。昨天晚上她和郑悯煲了太晚的电话粥,此时打着哈欠,睡眼朦胧,正听她妈的召唤往客厅走去。所以当早间新闻点报道中的关键字轻飘飘的钻入她的耳朵的时候,她的脚步骤然顿住了。
“晨间新闻报道。昨日晚十点,香城美广区沿江大道附近,一对情侣路过沿江大道时,突遇流浪汉的袭击,导致男子身受轻伤。据检查,该男子已无大碍,该流浪汉疑似毒瘾发作,后续情况仍在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