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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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7 8:38:00

对于感冒鼻塞这样的问题,或许多数人都觉得是身体的“小毛病”,吃药或者打针就能康复,但7月13日昆明一名7岁女童张婷(化名),就因为鼻涕有点多,家人带她到云医院的耳鼻喉科就诊,在科室护士给孩子从鼻腔内注射完20ml针水后,孩子出现了不良反应,最终经抢救无效,永远的离开了人世。

者张婷(化名)生前照片

今天上午无线昆明记者见到了死者的家属,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孩子的父母依旧沉浸在失去女儿的悲痛中。据孩子父亲介绍,年7月13日下午四点多,孩子外婆接到练完钢琴的孩子后,就带她步行去附近的云医院的耳鼻喉科看鼻子。医院,一名50岁左右的男医生先询问了情况后,开了滴鼻腔的药水,将药水滴入鼻腔后,然后用吸痰器把鼻涕吸出来。10分钟后,其中的一名护士用一个50ml的注射器,从一个输液瓶中抽取了约20ml针水,准备注射到孩子的鼻腔内。

据家属回忆,当时孩子不太配合,医生和两个护士就拉住她的手,将药水注射进去。孩子哭得很厉害并且出现了呕吐,针头拔出时,她的鼻子流血,随后出现全身抽搐、发抖,然后身上发紫,口中吐出白沫,整个人进入了昏迷状态。这时医生开始进行抢救,当其他医生赶来时,孩子的心跳和呼吸都已经没有了。

经过一系列抢救,到了大概六点钟左右,抢救的医生突然说孩子有心跳了,虽然现在有心跳了,但呼吸还是靠气囊辅助,建议医院,那边条件更好,更有利于抢救。医院以后,孩子又没有了心跳,抢救了大约快一个小时后,一名女医生说,已经抢救了这么久,基本上没有可能了。到了20点17分左右,医生们决定放弃抢救,因为此时孩子根本没有了呼吸,心跳完全是靠按压,瞳孔也已经扩散,孩子已经不在了。

死者张婷(化名)

短短三个多小时,孩子就这样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孩子的父亲张进生,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死者父亲张进生

在母亲熊芸的眼里,张婷(化名)是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平时非常爱笑,热爱音乐、喜欢弹钢琴。她特别有爱心,自从有了妹妹以后,十分喜欢妹妹,对妹妹特别的照顾。原本以为她们俩姐妹能够相互陪伴一同成长,如今却再也不可能了。

死者母亲熊芸泣不成声的说:孩子再也回不来了!这件事对于院方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们家却实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母女合照

孩子去世第二天,孩子的家属为了了解孩子真正死亡的原因,就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尸体解剖,再经过一系列鉴定之后,8月16日死者家属拿到了由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随后无线昆明记者,陪同家属来到云医院,医院的医务科主任李文亮表示,作为院方会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并会走相关的流程。面对记者对于事件细节更多的提问,他都不予回答,只以走司法途径来给予答复。

云医院医务科主任李文亮

针对这一事件,无线昆明记者电话采访了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宋婷,该律师表示首先,关于医疗过错的问题,由于医疗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故对该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医务人员是否存有过错的判断,除依照一般常理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外,还需由专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本案件中,司法鉴定的意见认为女孩的死因与本例给予“治疗鼻窦负压置换疗法和下鼻甲注射治疗”的医疗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本案进入到司法程序后,法院会结合全案的案情,确定医疗机构过错的程度从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二,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法律规定,赔偿责任对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三,医务人员是否能够认定为医疗事故罪。根据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相关标准,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比如擅离职守;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等。如果有上述情形,可以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提供线索,同时,若检察院提起公诉,家属也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请求,追究相应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原本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因为一次小小的治疗,女儿张婷(化名)再也不能和父母及妹妹团聚。张婷(化名)的父母表示下一步会走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无线昆明记者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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