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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院长谈改革贵阳中院院长赵福全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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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法院网

贵阳:法院院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

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福全

法院院长首先是法官,当法官就要办案,当法院院长更要带头办难案、重案,带头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长只有通过亲自办案,才能更好地指导工作,指导审判,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据统计,今年1至2月全市法院48名入额院领导受理案件件,结案件。其中,11名全市法院院长受理案件31件,结案17件;26名副院长受理案件件,结案44件;11名其他院领导(执行局局长、专委)受理案件件,结案43件。在已结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34件、普通程序25件,执行程序45件。

对法官而言,办案是第一要务。贵阳中院*组已经对“院庭长办案”作出了硬性规定:年院长办案12件,入额副院长、专委办案24件,庭长办案数为本团队人均案件数的50%,其中自己办理案件须达1/3以上,并作为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内容和绩效考核的刚性任务。

为推进司法改革工作,贵阳中院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组建了由院领导(或庭长)、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新型审判团队,由入额院长、副院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庭长对团队进行管理和负责。这一新举措体现了法院领导司法本位的回归,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聚焦审判一线,提高整体质量起到很好的效果。

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贵阳法院要遵循“积极稳妥、务实创新”原则,坚持改革目标导向,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中院*组决定把年定为“司法改革深化推进年”,巩固提升贵阳中院“”改革路径,努力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有突破有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改革新样本。

加强分类管理,进一步明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三类人员”的职责定位,畅通法官助理晋升为员额法官的渠道,激励法官助理的积极性。在案件质效监控的难点上,要有短期内的阵痛承受度,认真思考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管控质效、如何运用第三方评估质效等方面做出亮点、彰显特色。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探索将调解撤诉率、当庭宣判率、当庭送达率等作为评估“放权、还权”的指标,将员额退出与干部管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挂钩,建立“有进有出”的员额常态化运行机制。

为司法改革顺利推进,我们将加强新型办案团队之间的磨合、办案团队与综合保障团队之间的磨合,快速度过团队磨合期,以最佳工作状态投入到新的团队,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闯出一条“有突破有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改新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推进贵阳法院“跻身全国省会城市第一梯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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